Sunday, April 24, 2011

21岁,他(2005,03,30)

   他来寻她,从那座依山傍水的城市,穿越人群还有山谷。他一直说不记得她的面容,是苍白或是红润,是美艳绝伦或是平凡一般。

   他记得的,是那个燃烧寂寞释放激情的夜晚。他一直怀念,反反复复出现在梦里。

   他知道他爱她,就像他爱文森特的星夜。沉郁,安静,隐忍,不带声色。

   他画画,一直画她,画没有脸的她。那种专情和迷醉,就像达利多年来一直画加拉。

   他为他续发,因为她说喜欢留长发的男人。他剃去了跟随多年的胡须,因为她说她喜欢接吻的时候不会被扎到。

   他以为她一定记得他,他在陌生的城市里寻她,城市里满是眼睛,灯光,幻觉还有苍白的钢筋水泥。他已经多年没有被这种纷繁所包围。望着眼前的一片杂沓,他开始怀念当时那种不带颜色的美丽和不用多言语的平静。

   他开始想他爱她什么。他其实只记得他们之间的对话还有那一夜的欢愉。

   他专注的认为爱情是一场瘟疫,从看了百年孤独的那个冬天。他印象里的爱情分两种,一种是天长地久,如胶似漆;一种是情投意合一夜缠绵,人走茶凉老死不相往来。他和别人不一样,他始终坚持一个晚上的真正心身交合然后离别的那种爱情才是真的爱情。因为他身旁的朋友几乎没有一个是和最爱的人结婚的。他像理想主义者,可又不全是,于是两个他相互争斗,灵魂疼痛,难分胜负。

   黑夜,他痛彻心扉的想念她,她的呼吸,她的发丝,她的手指,她的眼神。或许黑夜注定是撒旦的微笑,魅惑而又令人失去能量。终于,鬼使神差,他来了这座城市。寻她。

   冬天,这座城市还在冬天,虽然他的家乡已经春意盎然,树水皆绿,让人瘙痒着希望爱情。而然这里,这里的有的只是是光秃干瘦的梧桐树枝,两条寂寞繁华的河流。

   他喜欢秋天,因为他迷恋黄昏的颜色,喜欢听见树叶被踩响的声音,那种感觉就像时间碾过生命,痛的无法嚎叫。但是冬天,冬天是令他蜕变的季节,没有狂欢,没有性,没有温暖,颜色干枯,画笔凝结,声音憔悴,只有难以抗拒的雨水和阴郁。